2003年,和田市“自己给自己当律师”的名人仲跻祥成了周福的代理人。仲跻祥发现周福的材料存在两个问题:一、周福鉴定结果为伤残三级,属于职业病类型的伤病,改变了周福的工伤属性;二、周福第一次手术日期是1995年8月,而医院病案室里的出院医嘱为:6个月后做二期手术。这可以推定周福1996年以前都还处于治疗阶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伤者治疗终结后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周福提前几年进行等级鉴定,违反了法定程序。
昨日,仲跻祥介绍,“伤病伤残等级”与“工伤伤残等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赔付标准和判决结果可能就截然不同。
鉴定工伤20年“等”来巨额赔偿
周福再次向新疆高院申请再审。2010年5月和10月,新疆高院和和田地区中院分别作出裁定:周福案发回重审。
2011年6月29日,和田地区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法对周福进行工伤鉴定,鉴定结论为工伤二级,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不能自理。
2012年5月31日,和田市法院再次公开开庭审理了周福案。今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波斯坦建筑公司赔偿周福2500480.40元。除此之外,从今年7月份起,周福还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3911.56元,这个数字以后会随着每年当地建筑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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