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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男子工伤被截肢 20年后获250万天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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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活护理费76万元,残疾辅助器具费50万,停工留薪医疗期间的护理费62万,停工留薪工资46万……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周福250万余元。
  为什么会有如此高的赔偿?

  按停工留薪6631天算工资46万护理费138万

  据媒体报道,此前中国个人工伤赔偿的典型判例是在深圳打工的刘某双手被截肢,法院判决刘某获赔130多万元。那么,周福案,为何会有如此高的赔偿呢?

  据法院判决,被申请人应当承担申请人工伤待遇的费用包括:生活护理费766051.95元,残疾辅助器具费共计504254.10元,停工留薪医疗期间的护理费623259.49元,停工留薪工资469274.96元,等等。争议最大的,是停工留薪期限问题。仲跻祥认为,停工留薪期限是指周福受伤之日至2011年作出工伤鉴定的前一天,计6631天,护理期限亦同。被申请人提出异议,认为停工留薪期,法律规定最长是24个月。

  法院认为,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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