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构成工伤现单位赔10万
今年5月20日,老徐被评定为9级伤残。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老徐的现工作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支付给老徐各项工伤待遇10万元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解读双重劳动关系容易出现推诿
张荣君律师认为,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是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
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有这样一类人员,如原来企业的停薪留职人员、提前退休的内退人员、下岗人员以及因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的人员,迫于生活压力和各方面原因,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类人员虽然与原用人单位并未解除劳动关系,但其实际上并不为原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原单位除了发放生活费、代交社会保险费外,也不对他们进行实际的管理。
张荣君律师说,对于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面临的一个难题是,在交纳工伤保险费时,会在用人单位之间产生推诿的问题,导致交费方式、数额、连续性等产生混乱,也使得社保部门不好管理。一旦职工出现工伤,未交费的用人单位就会推脱责任,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本案中的老徐)。建议国家尽快出台这方面的、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