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及时缴费导致被冻结,市人社局局长希望各部门沟通解决问题。
市民梁女士反映,她姐姐是智障并患有尿毒症,每个月都要透析。每个月姐姐的医保费都是由丈夫的银行卡自动转账到姐姐的银行卡用于扣费。去年7月前,预计到缴费标准可能会调高,已经往姐姐账户多打了300元。谁知政策调整,缴费标准从252元调高到418元,姐姐账户因为费用不足导致缴费失败,姐姐的医保账户被冻结。虽然在知道医保被冻结后马上重新转账,但去年12月期间的费用就因为被冻结而无法支付,一个月约8000元的透析费用要自付,当月姐姐刚好又做了一个手术,花费约2000元,这笔费用也要自付。
“我们每个月大部分的钱都用来给母亲和姐姐治病了。”梁女士说,母亲退休后生病,每个月要花几千元给母亲请保姆,经济十分拮据,加上他们并非恶意欠费,望人社部门能开个绿灯。
原来,去年7月实施了新修订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并入职工医保,在3个月的过渡期后未办理变更手续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统一变更为职工医保。按照规定,参保人员个人未按时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不能补缴。虽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提高了,但医保卡中有了个人账户。
“政策是死的,能否考虑特殊情况。”市人社局局长杨秦了解情况后表示,梁女士情况比较特殊,希望医保处和医保局、地税部门沟通,看能否通过特殊渠道解决梁女士的问题。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