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省农民工基本情况
2003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4679。6万人,城镇人口2105。8万人,农村人口2573。8万人。年末全省从业人员2920万人,城镇从业人员725万人,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1377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620万人左右,从外省流入的外来劳动力有400-500万人左右,农民工占全省从业人员的36。6%左右。由于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外省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工。从来自外省农民工的户籍所在地看,主要来自江西、安徽、四川、河南、贵州、湖南、湖北等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内地省份。
4月6日—8日,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我省杭州市区、富阳市、永康市、常山县、嘉兴经济开发区的农民工的个人情况进行抽样调查。被调查的247名外来务工农民中,41。7%来自外省,男性比例为49。79%,初中文化程度占54。66%,平均年龄29。3周岁。从农民工的职业分布情况来看,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占总数的41。7%,建筑业为13。36%,餐饮服务业为9。3%。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收入基本上维持在800元左右,扣除实际支出后,每月的现金节余大概在370元左右。
据3月20日青年时报报道,日前,浙江省农调队对我省宁波、湖州、金华、台州四市范围的外来民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被调查的120名外来务工农民,89%来自外省,初中文化程度占62%,平均年龄28。7周岁,在浙江连续务工时间半年以上的占85%,其中一年以上的占67%。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省各城市外来民工的就业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但是依然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过低等问题。
二、浙江省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基本状况。浙江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民工尤其是农民合同制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早在1984年就开始在杭州等地开展农民合同制职工社会保险的试点工作,1994年,杭州和宁波等地先后出台杭政〔1994〕48号令和甬政〔1994〕21号文件,都对农民合同制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进行了规范,在观念上已不存在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的差别,都统一为劳动合同制职工。1997年,省政府出台浙政〔1997〕15号文件和省劳动厅浙老险〔1998〕43号文件统一了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近年来更是从全省立法层面上相继解决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权益的“书面保障”问题,通过制定《浙江省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把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范围,对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意义非常。应当说在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问题上,已不存在制度性障碍。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对于全省农民工总数来说,农民工参保率是偏低的。2003年末杭州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工12万人左右,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50万人,农民工占全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19。35%;同期,宁波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总人数是83。88万人,其中农民合同工是15。1万人左右(参加失业保险为标准,宁波基本实行五险合一),占全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18。00%。这两个市的农民工参保人数占总参保人数的平均比例为18。67%,去年末全省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801万,据此,可以测算到2003年末全省实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是149。55万人。按我省农民工1000万人计算,已参保农民工只占15%左右。二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严重影响农民工参保率。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55。47%,而社会保险参保率仅为32。79%。根据浙江省农调队对我省四城市农民工生存状况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59%,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仅为37%。三是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条件苛刻。虽然全省各地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允许农民工参保,但门槛过高,加上农民工流动大,实践效果并不理想。很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技术操作层面上,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在观念上还没有转变。用工手续、劳动合同一应俱全,才给办理,否则即使单位要给农民工办理也无法参保。四是办理的险种残缺不全,其中大部分办理的是工伤保险,而养老、失业、生育保险很少办理。而在医疗保险上,农民工基本没有医疗保险,完全享受不到单位的医疗待遇,生病只能自己掏钱买点药。调查显示目前60。19%的农民工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参加城镇医疗的农民工只占24。07%,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只占7。4%。即使农民工能享受医疗保障的,在享受待遇上也不平衡,农民工一般只能享受每年一二百元的医疗包干费,远不及城镇职工的医疗待遇。五是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有差别。各地在社会保险政策上不允许农民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在失业保险上采取一次性支付农民工生活补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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