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行中的具体问题答疑解惑。据透露,由于我市单位缴费比例远低于广东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转保时存在“收得少转得多”的情况,我市将对深圳的养老政策做综合评估,拟提高单位缴费比例。
现在转保社保基金得倒贴
据介绍,根据新政策,转保时,参保人1998年1月1日以前的个人账户全部转移,1998年1月1日以后的除转移个人账户部分外,统筹基金部分按照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随同转移。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深圳目前参保人单位缴纳的共济部分只有10%,远低于广东省18%和全国20%的平均水平,2006年以前则更低,按照新政策转保,意味着社保基金要倒贴。举例来说,假设参保人王先生2009年的缴费工资为2000元,按照我市目前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18%计算,个人缴费8%为160元计入个人账户;单位需缴费10%为200元计入共济金账户。假如现在王先生要转保到省外,他除了能转走个人账户的160元外,还可以把统筹基金按照年度实际缴费工资的12%随同转移,也就是还可以一起转走240元的共济金,而实际上深圳企业为其缴纳的只有200元,社保基金需要倒贴40元。
将建议修改养老保险条例
此外,我市养老保险一直实行“大个账,小共济”的基金管理模式,进入养老保险共济基金的比例一直低于10%,其中1998年1月至1998年12月记入共济基金比例为3%,1999年1月至2001年1月记入共济基金比例为6%,2001年2月至2006年6月记入共济基金比例为2%,2006年7月至2009年12月记入共济基金比例为10%。黄险峰说:“深圳是个年轻人多的城市,目前养老压力还比较小,而且深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多,整个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比较强,因此尽管多年来一直是‘小共济’,但基金运作良好。”转保新政策实施后,深圳社保存在“收得少转得多”的压力,考虑共济基金都是用在参保人身上,我市坚决贯彻执行转保新政。
新政策实施后,我市将对深圳的养老政策做综合评估,拿出对策,向人大提出建议,通过修改养老保险条例的方式,对缴费比例做调整,有可能适当提高单位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关系可“封存”
前天首次开办转接手续时,曾有务工人员称“老家暂时还不能接续养老保险”。对于这一问题,黄险峰表示,转移接续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转出,一个接续,目前只要离开深圳的人员,在全国各地重新参加社会保险的,由当地的社保机构给他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假如他离开深圳以后一直没有就业,没有再参加养老保险,或者当地暂时不能接续的,深圳社保部门将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目前我国已经在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的建立,已经进行新农保的试点,试点完以后有望在全国铺开,也就意味着农村户籍人员也会有一份养老保险待遇,等他们到了退休的年龄,也可以把在深圳这段就业保险记录转回当地的新农保,和新农保相衔接,养老权益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需要多长时间也是参保人关心得比较多的问题,黄险峰说,国家规定了3个“15个工作日”,即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办法规定按一定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从规定可以简单推算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3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3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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