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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单位缴费比例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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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行中的具体问题答疑解惑。据透露,由于我市单位缴费比例远低于广东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转保时存在“收得少转得多”的情况,我市将对深圳的养老政策做综合评估,拟提高单位缴费比例。

  已退休人员不能转保

  按照新政策,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另据介绍,在内地领取退休金的老人在深圳子女处居住,不能将养老保险转入深圳,因为《暂行办法》适用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要点

  深圳社保存在“收得少转得多”的压力,但坚决执行转保新政策。

  离开深圳的人员,如果没有就业,没有再参加养老保险,或者当地暂时不能接续,深圳社保部门将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

  在内地领取退休金的老人在深圳子女处居住,不能将养老保险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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