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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境外人士可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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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为适应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在我市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权益,我市就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并于7月1日起施行。

  参保人员死亡的,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无受益人和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余额转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另外,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分别由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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