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乐才认为,应该尽快将老归侨津贴这样较成熟的涉侨政策在操作层面上以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比如,法规对于早期归国华侨的界定可以详细具体,而对发放金额的多少不宜加太多的补充限制,因为生活津贴100元本身并不多,更多的是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如果补充限制太多,易产生异议。”
社保局:模糊的“就高不就低”
根据老邓反映的情况,记者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发现,在名为《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本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试行意见的通知>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业发[1999]23号)的文件中,第一项第四条明确规定,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津贴纳入津贴享受者本人月养老金。
至此,津贴事实上成了养老金的一部分,由社保中心统筹发放。社保中心在发放时,当然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的养老金发放政策为依据。这也可以部分地解答邓静聪关于“为何1995年制定的津贴政策,要按1999年的养老金发放办法执行”的疑问。
那么老邓“乞讨”来的40元归侨津贴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老邓拿到的到底是“几折”的津贴?带着这些问题,记者与邓静聪一起来到闵行区社保中心。
在查询个人养老金账户详情时,记者和老邓一起在电脑上看到,系统显示其每月养老金中都包含名为50元的“归侨津贴(0307)”和50元的早期归国华侨津贴。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老邓:“如果详单上记录有这项,就是说每个月的100元老归侨退休津贴都发放了。”邓静聪当场拿出退休工资存折表示:“这是我退休到现在的工资单,每个月发的所有的钱都在上面。我从来没有收到过100元的津贴。只有一笔360元的钱是今年一次性打入账户的,如果这就是当初说的从2010年7月开始补偿给我的老归侨退休津贴,那么算下来平均每月也只有20元。”
在看了工资详单后,闵行区社保中心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老归侨津贴数额是每月100元没错,但是由于个人工资基数不同,所以实际发放并不都是100元。”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邓静聪2009年退休,根据规定他的退休工资是按照《上海市2007年企业员工退休金管理办法》来发放,但是2007年的办法中没提及归侨津贴这一项,就只能参照上海市《1999年企业员工退休金管理办法》来发放。“这里就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1999年办法,每月加100元,还有一种是根据老办法加上100元津贴然后再和新办法比较,再计算出一个数额发放。之所以现在是每月20元打在卡上,是因为经过计算后按照2007年的办法他得到利益是最大的,100元其实也没少给只是融到退休金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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