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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居民将可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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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8月1日起,崇川区、港闸区和开发区范围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均可依照《南通市区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居民生育保险。

  参保居民在本地生育,应选择市区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因特殊情况确需异地生育的,须先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生育手续。急诊异地生育可先入院,入院后一个月内补办有关手续。

  异地费用6个月内可审核报销

  据悉,参保居民异地生育或流、引产后,须在6个月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生育通知单或生殖保健服务证,以及街道、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异地生育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医保部门人士特别提醒广大新生儿家长,新生儿一定要在6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才能享受正常的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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