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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十二五”规划有哪些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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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规划纲要》要求城乡统筹取得积极进展,多层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切实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妥善解决人员流动过程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实现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

  实际上,对于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健康医疗保险的税收优惠,各方正在积极酝酿中。在近日举办的“2012年陆家嘴论坛”上,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透露,税延性养老险各项条件已基本具备,相信可于年内推出,其中700元用于个人养老保险可税前列支,300元用于企业年金税前列支。

  而随着医改的推进和大病保障需求的严峻形势,近日《医改“十二五”规划》也要求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等。

  将研究制定公务员养老保险办法

  此次《规划纲要》还提出,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办法。

  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已经启动,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试点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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