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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关联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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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炎炎七月,一部《社会保险法》的施行,受到了全国上下的一致关注,因为这部法律关系到了每个人的切实利益。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更好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我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即将成立。“让每个老百姓都能感受到这部法律带来的好处。”该局政策法规处的吴处长认为,社保法的实施将从法律角度全面指导我市社保工作的开展。

  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新闻延伸

  全市社保覆盖面待遇连年提高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2010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6.81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0.0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40.8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59.5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0.74万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从2002年底的2.28个月增加到2010年底的16.36个月。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得到极大提高。

  从2004年开始,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得到连年调整,市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2000多元。从2003年开始,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联动调整机制,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812元每人每月,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提高到400元每人每月、补助金标准提高320元每人每月。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60元增加到90元,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月再给予30元的高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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