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昆明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昨天开始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进一步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新修改完善的《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成套住房建设以一居室或者两居室的小户型为主,应当进行简易装修,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宿舍型住房按照《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当地工作满1年以上,并交纳社会保险的,就可申请公租房。在具体执行中,申请标准将实行动态管理。
对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继续轮候,轮候期不超过3年。
为使办法更具操作性,目前正在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涉及摇号配租、租金价格、物业管理、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登记管理、社会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
4类人群可申请
《办法》规定,在本市工作或者创业、居住的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者单身人士:
A。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的;
B。具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未享受实物配租的;
C。非当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的;
D。非当地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当地工作满1年(含)以上,交纳社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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