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居住的小区楼下,每天傍晚都有一群老人在跳集体舞和练大合唱,这是退休老人自发组织的一个乐队。他们中有北京当地的,也有从吉林、陕西、四川等地随子女来京度晚年的,不管是在哪儿退休,大爷大妈们都明显感觉到:“这些年养老金涨了。”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职工养老金从2005年以来,迄今为止已八次提高养老金。养老金水平从最初的六七百块钱,到现在的1500块钱左右。所以就这样来看,我们的养老保障制度也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谈及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评价。
2011年7月1日我国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到记者发稿的今天,这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已试点运行467天。
没工作也有养老保障
今年78岁的宋秀珍,是陕西省兴平市西关社区的老困难户。老伴去世20多年了,虽育有两儿两女,但经济收入都不高,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近几年不仅有了每个月260元的低保,现在还有80元的养老金。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宋秀珍这样的老人受益,也让许多中年困难居民看到了“老有所养”的希望。
2011年6月20日,温家宝总理在在全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部署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交流会议上庄严承诺,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低而且很不稳定,有的甚至没有收入,靠个人积累养老十分困难,政府有责任建立一套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分担他们养老的经济风险。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为基础养老金部分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加发),个人养老金部分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意见》规定,除参保的城镇居民自愿按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多缴多得外,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填补了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最后一个“盲点”。之前,我国城镇职工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10年底参保职工已达2.57亿,农民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到2010年底参保人数达1.43亿。至此,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了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农村居民及城市无业居民或不稳定就业人群,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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