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松身材魁梧,高中学历,不善言语。2003年8月23日,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华南热带农业大学(简称“两院”)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保安,林松顺利入选,从此便在学院路4号两院门口当保安,这一干就是7年。2006年前每月工资775元,之后涨为1046元。
2007年12月,两院院校分离。后勤服务中心一部分机构人员划归新海南大学,林松及一部分同事依然在原地从事原工作。2008年10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成立后勤服务中心,该后勤服务中心又于2008年10月27日登记成立儋州热科农业科技服务中心。2009年4月7日,该服务中心又登记成立海口服务部。这一系列“上层”的变化,并没有对林松的工作发生影响,他依然在同一地点当保安,工资每月按时打在他当初入职时发给他的农业银行存折上。
直到2008年1月,已经工作五年的林松才发现,单位没有给他签劳动合同,也没给他买社保。他主动向单位申请签劳动合同,补缴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时,才发现找不到单位了。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认为,不是该院招聘林松,也从来没有以该院的名义给他发过工资,所以该院与林松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儋州热科农业科技服务中心认为,该中心成立于2008年10月27日,是在林松工作之后,所以与林松不存在劳动关系。海口服务部则只承认与林松存在劳动关系的时间为2009年4月7日至2009年8月31日。这一下,把林松彻底弄糊涂了。补缴社保成了一场空。
但林松并不就此死心,既然有人招聘他,给他安排工作,给他发工资,他就肯定有单位。但这个单位在哪儿呢?
2010年9月1日,多方奔走无果的林松愤而辞职,他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小保安走上维权路
林松决定先从他离职时的单位海口服务部着手。2011年8月8日,林松向海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他与海口服务部从2003年8月23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的劳动关系,并补缴这期间的社保费等事项。2011年12月22日海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只确认林松与海口服务部自2009年4月7日(该服务部成立时)起至2010年8月31日(林松离职前一天)止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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