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老的问题上,面临着两个必须确定的必要条件。一是资金安排,谁来支付养老的成本?养老消费者本身吗?中国目前缴纳社保的人,能否通过退休之后的领取养老金,满足这样的基本消费?而不通过市场解决这个需求,依靠政府保障低端和部分供给中端,政府又从哪里筹集这部分资金?二是那些没有户籍的移民如何养老呢?比如在北京市政府养老原则和目标里,就没有体现非北京户口,却在北京打拼一生的人,老了之后怎么办?这些人应该由政府保障,还是市场供给?是高、中、低的哪一端?这两个必要条件政府没有应对措施,没有相应制度,老有所养的目标,无论是通过市场、政府还是家庭来解决,都只能是一句空话。
对这个大问题,理论上讲是简单的,因为老有所养是人类社会不可动摇的共识,不仅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基础,也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要素和得以成立的前提。但如何做到老有所养,意见却未必那么一致。老有所养的共识和养老方式常常处在矛盾之中,如何解决?的确考验着渐入老年社会的中国,这不仅是北京市一个地方的社会问题,还是中国几乎所有大城市直接面临的社会问题(比之中国小城镇和农村,城市养老问题社会化要早些、急迫些)。
在养老的问题上,有三个常见的各有局限的、但局部或许都十分有效,却相互纠结难以分清的模式。这三个模式一个是极为传统亲情为主的家庭方式,按照古话就是“养儿防老”;另外两个是现代社会组织达到一定水平之后才出现的、以社会管理方式出现的养老模式,即政府负责制和市场服务式。这三种方式互有长短,从人性化和中国文化习俗传统的角度说,亲情养老无疑是最符合中国养老传统的模式。但由于计划生育(一对夫妻至少要孝顺四位老人)和快速城市化的进程(大量造成城市人口是第一代、最多第二代的移民),使得亲情为主的家庭式养老的能力大为缩小,几乎成为最不现实的养老方式。
因此之故政府负责和市场服务就成为这样的传统养老模式的替代。但这两种模式在中国起步都比较晚,准备也比较急促,各自都尚未找到合适的定位,来回避自己的短处,发挥自己的长处,做到有效、优质的老有所养。
比如北京就有具体问题的反应。首先是各类养老机构的设置就不合理,既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还出现资源配置浪费的情况。按照这次北京市民政会议的发布的数据,北京现有的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量既少(北京养老床位有8。2万张,百名老人拥有不到3张,与发达国家5至7张相比有明显的差距),结构也不合理——城区一床难求,而郊区却无人去住的现象。
这个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呢?按照北京市政府的分析,是由于政策不到位,比如没有针对养老市场服务提供资金、土地和税收的优惠制度,造成了民间资本没有积极进入养老市场,因此发生养老市场服务的短缺和结构不合理。
这种分析虽然准确地描述了现实情况,说明了政府作为和市场运行的关系,但却忽视了老有所养在中国成为大的社会问题,成为城市中最急迫的社会问题之一,是新世纪(行情股吧资金流)以来才逐渐突出的。而新世纪之前,中国城市的养老问题基本以亲情方式解决了(现在中国农村还基本是这个方式),有问题也是家庭内部纠纷,尚未形成大规模的、属于社会宏观管理的问题。
那时,即使不算外来移民,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都市也是人口年轻的大都市,户籍人口老龄化不像今天这么严重和突出。因此之故,目前北京出现的养老资源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出现“住不进”和“住不满”的悖论,并不完全是政府针对养老市场不作为、养老市场供应不到位的缘故,而是中国社会整体在新世纪之前,尚未意识到老有所养将是中国面临的需要急迫的大问题。
对这个问题,北京市政府提出自己的原则,也提出了目标。它是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原则,通过政策扶持、制度规范、资金引导、奖励督导等手段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制定出台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金补贴、信贷支持、市场准入等综合配套优惠政策、措施,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培育一批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按此原则,北京市短期的目标是,到2015年养老床位达到12万张,每百名老人拥有3。8张,其中,护养型养老床位占50%。
这看上去是一个政府和市场兼顾的办法,也是中国政府在解决社会需求常用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措施,即在保证政府是老有所养底线的基础上,以优惠政策鼓励市场行为成为养老服务的主导力量。但这个在其它产业也许行之有效的招商路数,在养老这个社会问题上是否有效?却很难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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