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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东莞社保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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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伴随着东莞经济发展的起步,东莞社保事业同时启程远航,从探索中起步,在改革中扬帆,坚持民生、和谐、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坚持“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大胆创新,先行先试,一路风雨,一路成长,三十年风雨无阻,三十年不懈追求,三十年以民为先。

  二是首创社保管理"5+2"模式。2004年6月,"5+2"社会保险管理与服务系统成功投入使用。系统基本实现了社会保险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实现了社保部门与相关单位的实时联网,提升了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为东莞社保改革的成功提供了极大的助力。

  三是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4年7月,东莞率先全国实施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全市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居)民全部纳入医保体系。

  四是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7月1日,东莞彻底打破医保城乡二元分割,建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五是率先建立政府管办的社区门诊统筹。2008年10月1日,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门诊统筹,实现了“保大病、保住院”的单一保障模式向“住院、门诊保障兼顾”的全面保障模式的转变。这一举措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中央电视台于2008年10月3日作了专题报道。

  六是率先由地方政府财政对农民工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进行补贴。2008年,东莞市打破市内、市外户籍人员身份界限,由市镇财政对农民工参加医保进行补贴,突破了地方财政不直接补贴农民工的历史,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直接惠及广大农民工。

  七是率先扶持困难企业。2009年2月27日,对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员工队伍,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为其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并对需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进行担保。

  八是率先实现医疗与生育保险一体化。2009年6月1日起,东莞市整合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征缴,生育保险不再另行缴费,同时,生育保险待遇与覆盖范围得到大幅提升。

  九是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2010年1月1日,将所有符合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条件的农民参保人并入职保,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十是“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建设始终走在前列。2010年9月,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工作启动,东莞市成为全国12个试点单位之一。

  经验总结

  理念先行,科学统筹,搭建事业高速发展平台

  总结东莞社保事业三十年发展历程,有发展的困惑,也有抉择的果决;有道路的坎坷,也有进步的快意;有劳作的艰辛,更有收获的喜悦。用一句话概括:是正确的理念引领了正确的方向;是正确的方向产生了正确的制度;是正确的制度成就了今天的辉煌。

  正确的理念选择,为东莞社保事业的成功提供了始终坚守的目标

  东莞社保事业能够位居全国前列,最关键的因素是东莞市委、市政府和社保人有发展理念选择上的正确性、坚定性与创新性。三十年来,始终坚持“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并根据发展需要调整制度建设重点,使社会保障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功能得到较好发挥,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彰显了公平正义,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东莞在转型期所承受的来自社会、企业、群众等各方的压力。

  理念的坚守促进了体系建设的大胆创新,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以“三个打破”实现了“四个统一”:打破职工户籍界限,使来莞务工人员进入东莞社会保障体系;打破农(居)民城乡户籍界限,使农村户籍居民和城市户籍居民在医疗保障上实现无差异;打破就业和非就业界限,分别将农(居)民与职工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并轨,建立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形成全市统一的医保与养老社会统筹基金。“三个打破”的成功实施,最终成就了东莞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体系的城乡一体化运行,实现统一制度、统一待遇、统一基金调剂使用、统一管理服务。

  合理的机构设置,为东莞社保事业的成功提供了坚实的行政支撑

  始终按照“结构合理、运转协调、高效廉洁”的组织原则,实现所有政策制定、业务经办的统一归口管理,避免了执行过程中不必要的行政损耗,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

  一是单独设置行政机构。东莞始终重视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发展与壮大。2001年,在原社会保险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东莞市社保局,列入政府部门序列;在2009年的政府机构改革中,东莞市社保局作为全国唯一得以保留、单独设置列入市政府组成序列。社保部门的单独设立,让全市社保工作的归口拥有了载体,解决了城乡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之间衔接配套不够、资源配置重复、信息渠道不畅等难题。

  二是所有社保业务实行归口管理。2000年3月,将原由卫生部门管理的公务员公费医疗划入社保部门管理;2004年7月,把曾先后由农业部门、卫生部门管理的农村合作医疗调整为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一并划入社保部门,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6年,将民政部门管理的全市低保户和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划入社保部门管理。三是管理权责坚持垂直管理。自1990年2月成立市、镇两级垂直管理的各镇(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所,至2009年,社会保障分局升格为正科级单位,东莞始终保持了垂直管理的行政体制结构。这种按东莞实际设立的行政体制结构,实现了“基层服务群众、市级基金管理和技术支持”,有效解决了政策拟订与操作之间联系欠紧密、落实难的现象,形成了“政策执行-信息反馈-政策完善”的良好通道。

  科学的管理模式,为东莞社保事业的成功提供了良好的运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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