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被吞后社保遭退维权四年无果
还在上着班,发现买了三年多的社保竟然被人退了。在顺德打工的小朱,更没想到的是,从2008年10月至今,他已足足用了四年多的时间来追讨,却仍未有最后的定论。
今年5月,小朱将社保卡的发卡银行诉诸法院,要求赔偿被盗领的保险金4040.56元。顺德法院一审判决予以支持,不过被告不服,又上诉。11月14日,佛山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本案将择日宣判。
卡被吞后发现卡已被注销
2008年,小朱在顺德一家电机公司上班。
这年“十一”长假前的一天,他在当地一家商场的柜员机上想查询下社保卡的余额。结果还没来得及输入密码,卡就被吞了。
这是一张由佛山市顺德某银行所发的借记卡。2006年5月,小朱入职电机公司后,即被设为个人的社保账户。
小朱说,他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了银行。当时对方告知,虽然卡被吞,但账户仍安全,可于一周后到发卡行凭身份证领回。
不过,到10月6日,当他来到银行,却被告知被吞的银行卡已被注销,银行还向他出示了已做剪角处理的原卡。
银行向小朱解释,早在此前的9月18日,“他本人”就已持身份证到柜台同时办理银行卡及密码挂失,9月23日,银行又为其发放了新卡,到9月28日,该卡就收到了社保机构的退款共计4040.56元。10月1日,该卡又在农商行的ATM机上取款四次,每次1000元。次日,又在一家门店消费40.60元。
这意味着,此前小朱缴交的社保不仅已分文未剩,他还被办理了退保,成了一个失业无保人员了。
小朱这下彻底懵了。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