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了解到,广某物业管理公司在招收保安时,每人在签订入职合同前均需要写下一条“自愿不买社保”的字样,否则公司不予录用。到目前为止,所有在职的26名保安人员均未购买社保,此后升为保安队长的小王欲为保安人员争取合法利益未果,因“看不惯”而选择离职。
对此,该公司黎经理声称“是否购买社保是保安自愿行为”。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三水分局欧副局长则表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为正式员工购买社保,如情况属实,该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行为。
保安:入职前须签不合理条款
昨天下午,三水区海畔某物业中心所属的南海区广某物业管理公司10余名保安集体向本报反映,称公司所有的保安均没有购买社保,原因是入职公司前都必须签订一份附带协议,在这份协议中,公司明确了“没有能力”为保安购买社保,所以想入职的人员必须自愿写下一条“本人自愿不买社保”。
保安员小朱告诉记者,他是今年3月份入职公司的,当时的保安队长小王明确告诉他,公司规定不为入职人员购买社保,所以入职人员必须在协议上自愿写下一条“本人自愿不购买社保”。小朱说,他明白公司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但由于当时自己急需一份工作,只好签下这份协议。
与小朱有同样遭遇的还有26名保安人员,都在入职时被迫签订了这份不平等协议。再次签订合同时,保安集体提出按照合同上的规定购买社保,并与公司交涉,但公司方面的回答是“没有这个能力!”
经理助理:告知新人不买社保是领导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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