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讲了那些话,是公司负责人交代和授意的!”昨天下午,记者在广某物业管理公司见到了小王。小王告诉记者,当时自己确实按照公司领导的意思,向所有入职者说明“不买社保”,但后来他感到公司的做法不妥当。5月下旬,遂带头申请为所有的保安人员购买社保,但被公司方面拒绝了。6月1日,公司突然决定将小王从保安队长提升为经理助理。
小王再次向公司提出为保安购买社保未果后,于前日正式提出离职。他向记者出示一份离职申请,显示到昨日止其已经正式离职。
记者随后在查阅该份协议和合同时发现,协议中竟然明确写道:法定节假日或平时加班均不发加班费。此外,合同中的第六条中注明是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但这一条款下面所写的内容却不是关于社保的。
此外,记者在合同里看到,第九章第二条明确写着:自劳动关系终止的15日起,公司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我们的社保金在哪里?合同中的这些条款完全是骗人的。”多名保安员气愤地说。
而对于合同的签订时间,保安也提出了质疑。保安小谢说,他是3月正式入职的,但公司在6月10日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最后公司又擅自将签订时间改为3月15日。这一现象所有的保安都遭遇过。
物业公司:签订的条款都是合法的
“公司不购买社保员工都是知情的,既然你要来上班,就首先要自愿放弃社保。”昨日下午,该物业管理公司三水分公司黎经理对十余位员工这样解释。黎经理说,入职前签订协议是为了明确待遇等问题,因为之前也有员工辞职,因补偿问题经常引起纠纷,因而公司是为避免纠纷才订的这份合同。
对于员工的社保,黎经理称,放弃社保的条款完全是员工自愿写的,因为有些员工不愿意买,公司完全是尊重个人意愿。他同时称,自己研究过《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所有条款“都合法”,但记者向他展示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时,他却表示没看过这本。
对于前经理助理小王指称“在公司授意下要求保安不买社保”的问题,黎经理认为,那只是他自己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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