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6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部署会上表示,我国将在“十二五”期间巩固地籍工作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初步建立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土地产权制度。
201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2011年6月8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刊载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范围为全国陆地国土空间以及内水和领海(不包括港澳台地区)。《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规定“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要实施积极的人口迁入政策,加强人口集聚和吸纳能力建设,放宽户口迁移限制,鼓励外来人口迁入和定居,将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流动人口逐步实现本地化。”;“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现行户口性质相剥离。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鼓励城市化地区将流动人口纳入居住地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体系,切实保障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同等的权益。”《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
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推进城镇化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通知》提出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放开地级市户籍,清理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2012年9月1日起,公安部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等6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推行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和在读大学生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便民措施。
2012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省部级领导干部推进城镇化建设研讨班学员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规律,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挥城镇化综合效应,释放内需巨大潜力,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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