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本是“人人老有所养”的国家承诺,而农民工易承芳缴纳了11年保险费,误入的却是“福利陷阱”,一同踏空的,是她告老还乡颐养天年的平生期许。
来自湖南衡阳的易承芳今年54岁,1987年随丈夫去广州一家化妆品厂打工至今,明年就可退休。但广州市社保部门告诉她,缴费未满15年,不能办理退休。而她提出续缴其余几年的费用也被拒绝。易承芳没有选择:只能退保,领回个人账户内缴纳的资金和利息。
这是一笔很容易计算的亏欠:她能带走的是11年来缴费工资的8%,那本就属于自己微薄工资的一部分;11年来打工企业为她缴纳的工资20%是大头,却不得不留下,继续充实当地的社保基金。
这是一个难以解释的圈套:易承芳从11年前“被保障”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不可能享受到养老保障。因为她不可能在55岁退休前达到缴费15年的最低标准,她亦没有同本地人一样享受续缴的权利。农民工养老保险推行初期,多是靠宣传鼓励农民工自愿参与,当地社保部门有必要回忆一下,这样有着明显缺陷的制度设计,当初是怎样“忽悠”外来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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