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对于国有保险公司,也最好不干预其合法的微观经营活动,不搞统一的发展模式。要让公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市场上大胆去创去试,优胜劣汰。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规则并监督执行来完善市场体制机制,不能混淆角色。”保监会稽查局局长裴光表示。
保险业将更多支持实体经济社会保障和风险管理功能凸显
根据监管层近期传递出的信息,保险业今后要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找准定位,鼓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项俊波撰文称,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和空间十分广阔,应从战略层面定位和谋划我国保险工作。
可以预见,保险业将通过提供经办服务、提供补充医疗和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健康和养老保险等多种方式,主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认为,2013年保险产品将进一步凸显保障功能,传统的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将通过横向、纵向产品创新来满足消费者需求,同时将涌现出更多的新型保障型产品,体现“深开发、广覆盖”的产品创新格局。
项俊波则在部署下一阶段保险工作时强调,要继续抓紧推进上海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好方案完善和相关协调工作,尽早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要高度重视大病保险工作,研究制定大病保险示范产品,细化大病保险相关规定,统一和规范服务标准,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好大病保险。
为体现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保险业将充分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积极开展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信用保险和服务模式创新,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风险保障服务,并将在“三农”保险、巨灾保险、责任保险等方面加大力度。
农业保险方面,保监会将在已经出台的《农业保险条例》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和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着手,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广覆盖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农惠农的有效方式。
风险管理方面,保监会将推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以此来丰富和补充现有灾害救助体系。
此外,保险业还将积极探索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和途径,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由此看来,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有望在2013年得到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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