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称发生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近日东凤镇法×宝电业公司一员工向本报投诉称,公司要求员工如果不在该公司购买社保,就要在一张“若本人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的字条上签字。该员工质疑,公司的做法明显不合法,于是他和多名同事便在字条上集体签下了“不同意”。
昨日,法×宝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这种做法有失妥当。不过他表示,由于企业员工购买社保比例必须达到某个“软指标”,所以这种做法也是为了迫使员工购买社保,实在是“无奈之举”。
员工
“免责书”是霸王条款
4月28日上午11时许,记者来到法×宝公司所在地,该公司员工张伟(化名)告诉记者,他今年年初进入法×宝公司,经过两个月试用期之后与工厂签订了用工合同,但这份合同“没有劳动局的章”,因此他对合同的有效性心存疑虑。
今年4月,法×宝公司让张伟购买社保,张伟觉得自己不会在这家工厂长期工作下去,将来办理退保的手续很复杂,所以选择不买社保。“买了社保有好处我也知道”,另一名员工表示,不买社保主要是因为每个月要从工资里扣64元,而“厂方一分钱都不出”。还有一名员工表示,自己从事的工作容易发生工伤,希望厂里买一份商业保险,但厂里只愿意购买社保。
前不久,法×宝厂方要求不买社保的员工在一份“申请书”上签字。记者看到,这份“申请书”上写道:“本人经慎重考虑决定不在法×宝公司购买社保,同时不享受各项社保的福利。若本人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这明显是推卸责任”,张伟说,“申请书”上的文字都是厂方提前准备好的,内容根本没有和员工商量,他和同事都觉得厂方的规定是“霸王条款”,便在这份申请书上签名处写下了“不同意”。
企业
签“免责书”是为迫使员工买社保
昨日上午,记者连线法×宝公司,该公司一名主管生产的人士介绍,按照中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原则上工厂所有的员工都要在公司购买社保,“但有些外地员工担心辞工后转社保的手续繁琐,还有些本地员工已在当地购买了社保,都不肯再买”。该人士透露,法×宝公司现有工人30—40人,不肯买社保的大约有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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