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社保“断链子”员工可举报
7月1日,我国首部社保制度法律《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本报7月1日曾报道)。连日来,不少读者通过本报热线027—87666666咨询社保问题。昨日,针对本报读者关注的社保焦点、共性问题,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一一予以解答。
缴满15年不续缴退休时能否拿到养老金?
李先生:自己35岁,缴社保快满15年了,打算缴满15年就不再继续缴了,这样退休后是不是能拿养老金?
省人社厅:按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费满15年,同时符合了就可以拿养老金。养老金的计发与缴费年限的长短、历年缴费工资基数的高低、退休时上年度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的水平密切挂钩,政策导向是鼓励“长缴、多缴”。
外省来汉务工人员失业金待遇怎么算?
甘女士:儿子的户籍在湖南,工作单位在武汉,单位给他在江岸区社保局缴的失业保险,按理应享受600多元的失业补贴,但规定有城乡差异,儿子户籍在湖南,只有300元的补贴,这样属于正常么?
省人社厅: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和《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均规定,单位按月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相对应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保险待遇为一次性领取若干个月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目前武汉市城区的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是630元,您儿子估计是这种情况。
2011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招用进城务工农村居民的,单位按月工资总额的2%、职工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进城务工农村居民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有关待遇。
被解除合同,到哪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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