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上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率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关键时期。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上海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效
“十五”期间,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本市着力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探索将就业保障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进展,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符合上海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完善,并已涵盖市民生老病残、失业等生活、工作中可能发生困难的各种状态。就业保障成为上海社会保障最积极、最有效的重要内容。社会救助形成了政府救济和社会帮困相结合,以生活、医疗、教育、住房为主要内容的救助政策体系。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以社区居家养老为主、机构照料为辅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孤残儿童养护实现了由机构养护为主的单一模式向多元养育模式的转变。
(二)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拓展,2005年本市“城保”、“镇保”、“农保”的参保人数达到946万人,外来从业人员参加“综保”的人数达到248万人,其中农民工为211万人。就业保障的作用日益明显,2004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出现近10年来的首次下降。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总量达到16万人。“十五”期间,共完成职业培训116.6万人。社会救助共支出各类救助金47.54亿元,至“十五”期末,全市共有56万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增加到5万张,为5万名困难老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类慈善机构已累计为60余万名困难市民提供各类帮扶。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得到不断发展。
(三)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继续深化
根据国家的总体要求,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贯彻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与劳保医疗制度“并轨”,构建了“统账结合”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配套实施了弱势群体医保减负、工会医疗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医疗救助等相关措施。建立了小城镇社会保险和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完善了覆盖不同人群的社会保险体系。
(四)社会保障的管理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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