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要把接军农村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翻盖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保障制度为重点推及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1,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医疗制度建设已经实施两年,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运作和管理中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本身与农民之间缺乏良性互动,筹资,管理和监督成本偏高,人均30远的筹资水平过低,下一步应该注意增加农民对行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和运作的参与。加强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切实实现其合作的特色,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民适当的提高缴费水平。此外,应该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济制度两者进行整合,以简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降低制度运行的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具体可以考虑将农村医疗补助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合并为农民医疗保障补助资金,与农民个人缴费一起建立农民医疗保障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
2,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工作地开展有利于保障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减轻农村养老工作面临的压力。各地可以积极的探索在对待贫困户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口粮救济等制度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上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产物,从本质上是与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不相容的,目前,我国大规模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具备经济实力,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村养老保障仍然以家庭为主,同社会保障,国家救济,计划生育奖励辅助等制度相结合,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家庭,可以通过建立农村地保制度解决。
三,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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