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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版国五条细则落地补缴社保买房"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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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与当时北京等地出台的需要提供连续5年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等购房条件相比,厦门针对外地人在厦购房设定的门槛还是比较低的。此次细则与2011年限购令细则相比,区别在于要提供“连续”纳税证明或社保缴交证明。

  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根据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厦门银监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对外来务工人员有个好消息:厦门要加快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计划任务。2013年年底前,要把符合条件、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商品房预售主管部门要加强预售管理,对商品住房预售方案进行预审,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继续总结完善本市价格引导经验,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达预售标准的商品住房项目未申请预售许可、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捂盘惜售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应视情约谈、限期整改,直至暂停网上签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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