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刚刚发布,76岁高龄的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胡先生心里有了一本账。
这是我区自2005年以来第九次调整养老金待遇标准。“每调整一次,就增添一层幸福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共享着人生出彩机会。”胡先生说。
每一次调整背后,酝酿着怎样的决策思路?自治区改善民生、为民谋福祉的坚定信念是如何落实在文件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中的?4月10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人社厅,从以下几件事为您揭开层层面纱。
调整中的“难言之隐”
今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10%是个硬杠杠。如何调整才能最公平合理确保我区4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分享改革发展红利呢?这一问题始终困扰着自治区人社厅和财政厅的政策制定者。”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人坦言。
调整是对决策者的考验。为了确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相关部门稳妥行事,首先积极争取国家对宁夏的政策支持,并主动与周边省区沟通协商,经过反复斟酌和充分测算分析,一个调整思路油然而生:保持普调水平与国家批复水平的基本一致,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倾斜力度,适当提高高龄津贴标准,从而保证我区调整总体水平基本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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