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统筹惠民生,拓展社保共享成果
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大力实施“特困助保工程”,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继续巩固新农保参保成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100%社会化发放。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5%和92%以上。将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的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推动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推动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确保大学生参保率达95%以上。为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免费体检6万人以上。探索参保人员在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之间,城镇基本养老、新农保和被征地农民保障之间的“无缝衔接”办法,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工作。
服务大局促和谐,保障劳动关系稳定
落实社会管理创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一体化”调处机制,由市区向各县区延伸,由注重调处向更加注重“事前预防”,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加强对重点企业用工指导,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健全企业欠薪保障机制。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督促各类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升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运行水平,加强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和预警,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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