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漫长的煎熬和期望之后,在深圳打工13年的老张收到了一个好消息。一份传到老张手里的法院胜诉判决书,可能将改变深圳超过2年强制追缴时效难以补交养老保险的尴尬局面。
记者11日获悉,老张的单位曾漏缴他的养老保险,但老张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补缴时被拒,于是,在公益机构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援助下将深圳市社保局诉至福田区人民法院。近日,张先生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败诉,撤销其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并要求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张先生是湖北籍来深务工人员,于2002年12月入职深圳毅力能源有限公司,但公司直到2005年4月才开始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如今张先生即将面临退休,为了能够在退休后能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张先生于2014年12月19日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而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却以超过2年的强制追缴时效为由对张先生的申请不予受理。无奈之下,张先生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诉上法院。
为何对张先生的养老保险补缴申请不予受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认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关于养老保险强制追缴的规定,违法行为的发生已超过2年强制追缴时效,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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