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意见》,不管是专业技术人才,还是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合肥之后都将享受到同等的“市民待遇”。
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统一”
根据《实施意见》,合肥将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相关办法,做好参保人员跨制度衔接,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医保:新农合将转为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
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
农业转移人口在转户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继续在原农村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年医疗保障,期满后参加城镇职工或居民医保。转户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教育: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实施意见》中明确,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将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完善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逐步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住房: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进城落户农民将被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实施意见》,合肥将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合理布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公租房,鼓励园区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配套建设公寓楼、集体宿舍,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放宽落户条件
是大势所趋
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表示,放宽在城区及其他县市落户的条件是大势所趋,对推动城镇化进程、延长合肥人口红利期等均有好处。
落户条件放宽之后,将带来城市常住人口的增加,对此,张庆军表示人口增加必然带来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合肥市要做好应对工作。同时,此前附加在户籍管理制度上的各种办法、规定也要随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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