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制度更健全
员工更有保障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台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今年3月起,我市全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新政策,在建筑行业推行按建设项目参保。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提交《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住建部门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文件没有实施以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建筑工人是没有办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享受不到同等工伤保险待遇;而文件实施后,即便是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建筑工人也能纳入到工伤保险中进行统筹管理。
此外,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人需实行实名制登记,改变了原先先登记后补报的做法,堵住对建筑人员管理的漏洞,也有利于社保部门掌握企业的用工状况。而医疗保险方面,在去年7月,门诊报销取消原有的400元起付线。同时,《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实施后,市内一级及以下、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较原先提高了10个百分点,分别为80%、70%;三级医疗机构则提高了5个百分点,为65%。定点药店及转外就医基本保持原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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