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允许有病甚至有绝症的人也可新参保,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深圳市正在修改的失业保险条例,有望将非深户劳务工纳入涵盖范围之内,届时纳入失业保险的非深户劳务工也有望享有失业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保的政策。
最近,一条“医保断缴3个月清零”的消息在网上飞传,在微博上转帖和质疑的网友中还有不少加V认证的知名人士。断缴3个月后医保个人账户会为零吗?断缴影响的是哪些医保待遇?医保为什么不能补缴?换城市工作,是不是之前的医保白缴了?能否延长“断缴宽容期”?
昨天,深圳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澄清社会上一些误解:参保人缴费中六至七成进入个人账户,中断参保后个人账户不清零,可继续使用可转移可继承;医保允许有病时也可新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但最高支付限额要比长期连续参保的人要低;换城市工作的劳动者医保缴费年限可转移接续。
断缴3个月后个人账户为零?
网友目前质疑和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正在修改中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25条中的“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网民“幽壹”发微博称:“年限清零,是不是权益也随之清零?那不也是抢?”还有网友跟帖说:“一个父亲交了10年的保费,一旦断开了3个月,重新参保的时候,他和刚参加工作的儿子一个待遇,名副其实的坑爹。”还有网友声称自己中断参保后查询了个人账户,果然显示的是零。
对此,市社保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说:“深圳的医保分为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劳务工医保3种类型,其中只有缴费最高的综合医保有个人账户。综合医保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其中单位缴6%、个人缴2%。对于45岁以下的人群,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一半进入个人账户,即8%中的5%进入个人账户,占缴费总额的62。5%;45岁以上的,8%的缴费中高达5。6%进入个人账户,占缴费总额的70%。这也就是说参保人缴费中六至七成进入个人账户,仅有约三成进入共济基金。中断参保后,参保人个人账户的钱还在他的账户里,一分钱也不会少。其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了可继续在门诊使用外,还可以转移和继承。”
为什么有些网友说自己的个人账户为零?沈华亮说:“住院医保、劳务工医保缴费较低,采取门诊统筹的方式看门诊,没有建立个人账户,因此也不存在清零的问题。”
断缴影响的是哪些医保待遇?
医保断缴3个月后,到底影响的是哪些医保待遇?沈华亮说,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确定,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医保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将影响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按照我市目前的职工平均工资算,连续缴费6年以上的可享年度最高约30万元的支付限额,但新参保不到半年的可享受年度最高约5万元的支付限额。”沈华亮说,“制度这样设计,是为了体现公平,鼓励大家参保,连续参保时间长的人能得到较好的保障,对于投机的人有一定约束。”
医保为什么不能补缴?
有网民关心“养老保险都可以补缴,为什么医疗保险中断后不能补缴?”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解释说,养老保险是“部分积累制”,即用现在的钱养将来的老,要求基金长期平衡,所以中断以后又恢复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而医疗保险是“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要求基金当期平衡,特别是统筹基金是用来互助共济的,当期参保的当然应该享受待遇,当期没有参保的就不能享受待遇了,否则就会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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