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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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理放宽城区落户条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到2020年,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也可申请落户
凡在合肥就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等,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人口。
在合肥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三名,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在合肥投资兴办实业或者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依法纳税,投资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放宽“三投靠”落户条件
进一步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居民家庭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等,可办理户口投靠。
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符合合肥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