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险是保障广大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是国家一项重要的社会制度。
一要加强学习。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学习型机关和“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把提高学习能力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经办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培训制度,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和中短期岗位培训等多层次培训工作,明确各级各职人员学习目标、任务以及考核验收标准,确保培训质量
二要依法行政。强化执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的意识,提高执行能力,科学制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计划,统一规范政策,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做到应保尽保,让更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严格按照社保法律法规政策办事,加大征缴力度,严格执法,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从严查处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始终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支付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要强化管理。要制定科学的技术标准,规范业务规程,整合经办资源,提升管理手段,不断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适应新形势,不断优化经办模式,逐步从“专管员制”向“综合柜员制”管理过渡;建立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制度,严格经办人员的准入资格,增强内部制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申报、征缴、支付、关系转移等业务规程,规范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缴费行为,准确审核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和支付标准。推动社会保险费的统一征收和统一稽核,降低管理成本,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结合“金保工程”实施,科学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正确处理系统建设与业务经办的关系,以信息化促进经办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信息采集、记录、查询、应用及其他各项业务经办水平。多方位建设与时俱进的信息系统,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出网上办公、网上受理、网上查询咨询以及手机APP和微信平台的应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
四要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参保对象“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理念。规范服务标准,统一办事规程,明确窗口服务内容,规范员工仪表举止;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行阳光政务,公开举报电话,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利用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络;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的合同管理,实行定期考核,构筑方便实用、技术可靠、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要防范风险。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严防挤占挪用行为的发生。要按照各项社会保险的特点确定不同的监测和预警目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测预警体系。要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健全并落实系统维护、网络管理、信息采集、信息修改等管理制度,重要数据实行备份和异地存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档案管理,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中心,保证各种资料的安全和完整。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完善制度入手,实行重点业务办理情况公示、公告制度;待遇计发、基金拨付等业务环节,要实行初审、复核双审制;对基金存储、基金调剂、缴费基数核定以及确定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等项工作,要坚持集体决策、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