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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银川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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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开始实施,这将实现该市的参保覆盖面扩大到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六类人群,更实现两个缴费标准。

  财政全额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自行招用的女职工及财政非全额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法定产假期间改为领取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不再发放工资。

  生育补助金: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工作单位,但依法生育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标准为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人头包干生育医疗费用的50%(目前为1450元)。

  生育护理补助金:参保男职工的配偶依法生育,其配偶也参加生育保险,并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生育护理补助金的标准按照自治区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10天计算。

  五种情况不在支付范围

  新《办法》在医疗费用方面全面引入“按人头付费”机制,采取“包干限价”措施(超出部分医院负担)。该举措一定程度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减轻职工医疗负担,也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率大幅提升到80%以上。

  此外,因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乱纪行为所致的终止妊娠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费用;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除急救、急诊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国家和市区有关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不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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