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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企业职工将可享受北京生育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1年,人社部门将建立“兜底”机制,制定非京籍企业职工将可享受北京生育保险的法规。以便减轻对负担过重的参保职工实施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政策,还要解决新生儿参保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在京外国人将有养老险

  据介绍,养老保险将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移。今年,本市将全面落实和完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继续扩大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完善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在缴费、待遇给付等方面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研究制定在京外国人参加养老保险办法,使在京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加养老保险。此外,还将调整企业职工抚恤金政策,统一企事业单位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方案;做好中央转制单位参保工作。

  此外,社保卡的使用范围和服务功能将继续拓展。所有参保人员都将持卡就医结算,社保卡的服务功能将逐步向就业、养老保险等领域延伸。同时,加快完善社保卡服务保障体系。

   ■新政焦点

  企业外地职工也将享生育险

  【新政】本市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将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统一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外地户籍职工等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

  【解读】本市生育险政策适用人员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即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同时还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还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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