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按照宁波政府的规定,在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补偿定额标准之内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实全额支付。超出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并且生育保险报销过程中需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书等相关的材料。

  宁波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相关金额资料如下,请参考: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超出宁波市政府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在补偿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1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各县(市)和鄞州区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由各地制订。

  劳动保障、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医疗费用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偿定额标准。

  (1)材料:

  宁波市医疗保险手册(蓝)

  宁波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医院诊断证明书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3个月内报单位报销经办岗->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宁波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票据按医疗报销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到社保报销->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