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保障水平低。
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会严重影响当地计划生育保险的开展,再加上当前推行的计划生育保险以储蓄型为主,近几年经济形势下,高通胀严重削弱了计划生育保险的保障意义。
计划生育保险是一项涉及千万家庭的惠民政策。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对于社会稳定发展、提高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到“加强计划生育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需要计划生育保险作坚强的后盾。
二、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空巢老人数量日益增多。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家庭户平均规模人数呈现下降的趋势,“四二一”甚至是“八四二一”的家庭越来越多,老年人的抚养系数不断提高,不论从收入还是时间和精力上,都给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家庭户规模的缩小使得空巢老人数量日益增加,这对依靠子女提供服务的家庭养老模式提出了挑战。因此家庭结构的变化,迫切需要建立合适的计划生育保险制度。
三、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
国际上用来描述人口老龄化有两个通用的指标:一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二是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告》显示,2001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1%,2008年该比例达到8.3%,这说明我国早已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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