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社保领域的综合性大法。新法究竟有哪些新政?昨天,高新区人社部门邀请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孟超律师对新法进行了解读。
亮点1、工作一天交一天保险
“如果我们单位招了个50多岁的民工,企业要不要为他缴纳养老保险?是否劝他回家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昨天,高新区一家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抛出这样的问题。
孟超律师当场表示,《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一些单位招用农民工,哪怕是59岁,都要为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到60岁时,再决定是否续交满15年,还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亮点2、抚恤金不用再找单位
以往职工死亡后,其遗属(未成年子女、老伴等)抚恤金问题曾引起过诸多投诉,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不能兑现按时发放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抚恤金不会低于低保标准,这是以前所没有的新规定。”
亮点3、统筹基金可先行支付
新法实施后,对于医保待遇方面,出现一些新的变化。目前,因公(工)负伤、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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