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在缴费办法层面,强征“五险”,增加了工伤和生育险。但在一片叫好声背后,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我国社保费率偏高,整体费率超过40%,位居世界前列。由此引发企业负担加重,从而引发降薪、裁员的担忧。
社保法明确强征“五险”
“五险”之中,没有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的职工数量很大是一个现实存在。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0年,北京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增加154.1万,目前参保人数为392.1万人。但相比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个数字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后两者参保人数目前均已超过千万。另外,工伤保险目前全国参保人数为1.62亿。“十二五”期间,工伤保险约束性目标为2.1亿,还有6000万缺口待补。
事实上,从法规层面讲,生育险和工伤险与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同属强制征缴险种,但相应的社保缴纳办法并未及时与之对接。
清华大学社保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作为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根本大法,《社会保障法》明确“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为五大社会保险,并把“社会保险费征缴”单列一章。此次人社部出台的草案,实际是对社保法这一章节具体细化,对“五险”各项法规系统整合。
强征“五险”背后的喜与忧
草案发布之后,引发热议。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截至12月8日,人社部的草案征集意见的留言为1191条,留言人数排名第三。
强征“五险”,对一些职工而言,自然多了一份保障。但也有一些普通职工担心,缴纳太多保险会使工资缩水,而更多的是企业担心,增加人工成本,加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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