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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生育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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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机构按下列标准拨付生育保险待遇。

  成都社保生育保险报销

  问:之前在原来的公司连续买够了1年多的社保,之后公司变化,进行了裁员。裁员之后的社保有4个月的没买上,现在怀孕了,生育保险还能报销到么?

  之前只知道社保连续交够1年就能报销,后面听说要报销生育保险,到生小孩之前是不能断交的,我现在的保险断交了4个月,不要我补上了,到生小孩的时候只有自己承受了?

  回复: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机构按下列标准拨付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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