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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生育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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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机构按下列标准拨付生育保险待遇。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所以你肯定要在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年,你现在中断4个月了,那么就要重新计算。

  既然生育享受不了,那么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工伤(职业病)、生育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已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由原资金渠道列支。原享受公费医疗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伤、生育医疗费用,在参加工伤、生育保险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报销办法另定。”照这个理解就是,你意料保险待遇正常的话,你生育的费用,可以让医保基金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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