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市区男职工将也能享生育保险。同时,石市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标准有变,剖宫产由以往的3000元提至3500元。昨日,记者从石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自2011年6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石市将开始施行新的《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职工生育险实施范围扩大
《办法》规定,实施范围和对象为,本市市区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均列入本市市区生育保险实施范围。
“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的范围扩大了,男职工也可参保并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石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规定,本市市区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职工)未就业且生育保险制度未覆盖的配偶(以下简称职工配偶),均列为本市市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对象。也就是说,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如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报销;也可以是参保女职工配偶享受待遇,如计划生育费用报销等。
关闭、破产、改制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安置政策缴纳生育保险费,具体办法可按照市区基本医保相关政策执行。
剖宫产可定额报销3500元
《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较现行政策,生育医疗费用中剖宫产由3000元增加到3500元,补贴额度增加了500元。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也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实行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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