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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为您细算生育保险待遇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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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后,只有按规定到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生育或流产的,其生育医疗费才能获得报销。《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同时明确了市直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顺产为1500元,剖腹产为35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人工流产为84元,引产为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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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怎样为生育职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生育保险科科长张运光告诉记者:企业经办人员在每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携带生育女职工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出生证明,医保证,住院发票,剖妇产情况登记表,到医疗保险处工伤生育保险科,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异地生育剖腹产的需携带住院病历,根据省政府193号令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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