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省政府日前颁布《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简称《纲要》),包括健康、教育、经济、参政、社会保障、环境、法律7个领域,设置57项主要目标,提出83项策略措施。3月19日,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妇联主席陈芳对《纲要》颁布实施的目标和措施进行了解读。
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
妇女与社会保障是这次《纲要》新增的内容,将促进妇女全面参加五大保险。包括: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妇女养老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妇女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制定配套法规,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提供法制保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研究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保障制度,逐步使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妇女艾滋病感染率与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确保全面履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加强防治知识宣传和检查,实现早诊早治。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两癌”检查覆盖面。加强孕产期营养和保健服务,加大残疾妇女康复救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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