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天津生育保险与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于诊断后10日内,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2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一、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证明、申请、情况说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

  1、一组票据的粘贴:

  (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

  (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

  (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

  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

  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

  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

  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