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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人员可在东莞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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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东莞市社保局昨日发布《关于在东莞市就业的港澳台侨及外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从7月开始在莞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华侨以及外籍人士均可在东莞参保享受待遇并可以在内地流动。

  未办理转移手续,重新返回东莞市就业并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保费的,其各项社保关系按规定接续,同时个人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际结余额退还。

  如果用人单位与聘雇的这几类人员间发生社保方面争议的,“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争议规定处理。”

  对此在东莞多年的企业主Johnson说:“我的企业里有不少台湾人,常年工作和生活在东莞,能够参加东莞的社会保险让我们觉得有了保障和安全感。”接下来将组织台湾员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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