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生育保险规定京籍女工生育不花钱
“从2005年7月1日起,如无特殊要求,北京市企业女职工生孩子可不花一分钱。”这是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出台会上了解到的。
此前,我市职工生育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但是从执行情况看,有的单位擅自降低待遇标准或拖欠职工生育费用。
为此,我市出台了《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这个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生育险”的实施进一步保障了女职工的权益
谁缴费
企业为每个职工投保
昨天,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公布了《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根据《规定》,企业需要按全员工资总额的0.8%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企业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等费用的报销。
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能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即使没女工也要缴费
即使企业一个女职工都没有也要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谁受益
本市女职工可享受
凡是属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本市户口的女职工,还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户口的女职工,这部分人群都属于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享受公费医疗人员不属于生育保险范围,生育医疗费用仍按原政策由公费医疗经费支付。
受何益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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